交引、现钱、盐茶等价值会高于入中物资的实际价值。
宋代边地兵兴,为调动商贾入中的积极性,有司视军需缓急会根据边地市价而高估入中物资的价值。
入中河北,粮食每斗可增加65钱,马料每斗可增加45钱;入中西部边邑,如灵州每斗粟可估价一千钱以上,其他诸州亦不低于每斗数百钱;而支偿盐茶时,则原价十五六千至二十千可加抬至百千。
以交引作为支兑中介,将榷卖商品茶盐引进入中制度,一方面盐茶作为入中支偿品代替现钱,在京师因积贮钱币不足而无法支付入中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钱荒
另一方面,如宋太宗时,潭州积茶成山,通州利丰监积盐众多,皆因有关部门长期无法予以解决,所以只能任其毁损。
商贾在西北边地入中军需粮草后,获得交引后支取盐茶,然后运输至非产盐茶之地销售,无论对盐茶的生产还是流通都产生了影响。
入中的实行将盐茶纳入流通领域,无疑有效地解决了有些产盐茶州因运营不善而导致的盐茶积压问题。
宋代商贾入中边地粮草物资或向京城纳钱后,可获得钞引赴通商地区请盐茶贩卖,亦可从交引铺户处购得钞引。
作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