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通常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使小手工业者从属于自己。”
这样,商业资本开始向产业资本转化,这也表明商业资本已发展到一定水平,而“商业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
和社会观念的更新。
宋代对待商业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宋政府在开国初期,就发布了一些“恤商“的诏令,“所在不得苛留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筐搜索。”
“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
神 宗时,又规定:“减免汴京国门商税数十种,税钱不满三十文的免征,运货至边易转勿税,石炭至京不征“为了保证诏令的实施,严防官吏欺压商贾,特规定:“滞留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不仅如此,而且在服饰,科举方面也较汉代有重大改变,如“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卷,“如工商杂类人等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并解送”,明确规定商人可以骑高头。
而且商人中的“奇才异行者,还可以应举,这些政策对商人都是一个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