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禁绝之,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寘之重法”并规定“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民间祷祀,止用松、柏、桃诸香,违者罪之”,禁令对人民的限制到了几乎到了不近情理的地步。
此后,明成祖朱棣即位后,虽然派遣郑和六次下西洋,但主要是宣扬国威,实际上仍然继续奉行海禁政策,其海禁政策与洪武时期是一脉相承的。
朱棣即位时,得悉“缘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立即下令,于海禁,“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在郑和下西洋时期,严行海禁一仍其旧,直到隆庆年间,实行了整整两百年的海禁政策才作出了调整,民间海外贸易特别是中国到西洋各国的贸易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曾任应天巡抚的福建人周起元称颂说:“我穆庙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很显然,开海以后民间前往南洋各国的贸易活动是极为活跃的,公私利赖,对国家,官府和民生都是极有好处的。
然而开放民间海禁的好景并不长,“万历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