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用绳索杀人的刺激大。
而且用绳索把人活活勒死,传出去的震慑力也比枪大,并且便于隐藏证据。
杀完人往腰上一系,或者往头上一缠,谁能想到腰带或者头巾就是杀人工具。
他这才喜欢上用头巾或腰带杀人。
基于对枪械有一定的知识,他知道,子弹进入身体,遇到阻碍,轨道就会改变。
想一枪杀两个人都不是易事,一枪杀五个人更加的不可能!
所以,对方一定是个高手,不然,怎么可能一枪五命。
正想间,传来一声轻脆的响声,似乎是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一下柱子。
贝拉姆连忙瞧去,只见捆绑堂主的头巾已经断了,堂主从柱子上挣脱了下来。
头巾宽大,子弹尖细,他想不通对方如何做到一枪打断头巾的,不过这也证明对方枪法的不凡。
如果对方头两枪打得不是别的地方而是他的脑袋?
贝拉姆吓了一个机灵,连忙趴在地上,喊道:“杀了他们两个,杀了他们两个。”说罢,慢慢往小门处逃去。
没错,他要溜了。
几乎所有人都用上了,才堪堪制住帕克。如今又死了五个,制住帕克都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