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郝好就赶到了法院,今天丁凯与夏华商场消费者权益纠纷案要开庭审理。
在法院门口会合了宁丹,两人准备进审判厅。可一到大门口,就见到了很特别的一幕。
只见一名戴着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高大的大男孩,手中举着手机,口中还振振有词的说着:
“嗨,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丁丁,我现在正在金河法院的门口排队,今天我起诉夏华商场的案子要开庭了。不怕告诉你们,这可是我从事打假直播来的第一个案子,预祝我取得开门红吧。我一定要让不良商家付出应得代价。”年轻大男孩一边说者,一边随着长长的队伍慢慢地向前移动。
郝好诧异的看看年轻主播,夏华商场,他是应该是丁凯了,一来律师可以不用排除的,二来没有那个律师敢把脑洞开的这么大,在这儿玩直接。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包括记者)都不得在法庭内录音、录像。否则法庭有权利暂扣录音录像设备,并责令其删除所录内容,如本人拒绝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郝好和丁凯几乎是一起走进的审判厅大门,两人最大的区别就是郝好持有实习律师证,直接从律师特别通道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