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会发生在法律援助类的二审刑事案件中。
如果被告人对罪名没有异议,只不认可刑期,那律师就要关注一下被告人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了。
总之,先从被告人的上诉状看起就对了。
翻开王军的上诉状,郝好开始读了起来。一边读还不忘拿着笔和纸做着记录。
虽然这些材料可以复印,但宁丹还是要求他在阅卷时一定要奍成做记录的习惯。这样可以加深自己的印象,不漏掉任何一点疑点。
案子很简单,就如那道歌中唱的那样“都是酒精惹的祸”。
被告人王军和死者胡海是同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公司不大,但确是好几个品牌的市级独家代理商,他们的客户都是终端的零售小店。
在王军刚进入公司时,就被公司安排跟着胡海,是胡海一手带出来的。两人可以称得上“师徒”。
在眼胡海跑业务时,王军很是用心,嘴巴也很甜,师傅长师傅短的叫着胡海,他对客户的态度也非常好,年龄相仿的就叫哥哥姐姐,比自己大的就叫叔叔阿姨。很是得到了那些小零售户的喜欢。
很是用心的王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开始独立跑业务了,但被分到另外一个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