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好:“刘雪梅倒地离邓子国离开大概有多长时间?”
证人乙:“我说不好,可能有不到分钟吧。”
郝好:“审判长,我的问题问完了。”
公诉人并没有再提问,后面的两个证人讲述的过程大同小异。至此,这个案子开始有利于邓子军了。
四名证人先后离开法庭,下面就进入到了郝好举证时间。
律师在承办刑事案件时,其中最大的风险来源于举证,而最大的风险是来源于证人证言。
曾经有很多律师都是在这一环节中,被扣上了伪证罪,而身陷囹圄。
但好在,郝好的证据体系中并没有证人证言这一最大的不安定因素,所有的证据都是通过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从有关部门调取所的。
郝好:“第份证据,案被告人邓子军的通话记录,来源于移动通信公司。本通话记录可以清晰的看到,案发当天下午,被告人邓子军与号码为的号码有过分秒的通话。而在刚才法庭的调查中,所有现场目击证人均表示,邓子军没有打电话的行为。而的最后一次出车记录显示,他们接到报警电话的时间是下午,赶到现场的时间是。
“第份证据,案发时间段的现场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