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遍的材料。脑海中则快速的搜索着自己记忆中的相关知识点。
赵翠兰说的那个案例,郝好也知道,那是在2014年由最高法院发布的四个关于工伤保险行政纠纷中的一个。
那个案例的过程非常简单,望海一家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一个厂房工程中的油漆工程非法转包给了李某,而李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转包给了王某,王某雇佣张先生进行具体施工。结果在张先生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张先生与望海这有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而在诉讼时,望海第一中级法院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认定上诉人(建筑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先生)具有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
最高法院公布的这个案例,成为部分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建筑公司与工地上干活的工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理论的完善以及各方面的原因,大家的认识也越来越倾向于认定类似2014年张先生这种案件中,劳动者与建筑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同时也都认为,虽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建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