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宴祖扮演好自己的厨师角色后,又扮演佣人角色将这盘款待自己的血鸭扛上了桌。
    话说这鸭也够大只的,要不是老祖这口锅也够大,还真不好翻炒。
    两人(鬼)早已持好刀叉严阵以待。
    于宴祖没和外国人吃过饭,只在美剧里看到过,他沉吟半晌:“你们要不要先做个饭前祈祷什么的?”
    “傻逼,我们是血族,信的是该隐!”老祖一叉刺出,准确地叉中了一块鸭腿肉,放出口中,咔滋作响。
    听声音应该是连骨头一起给嚼碎了。
    这牙口真是让人羡慕啊!
    小胖墩也往口中叉了一块鸭胸肉。
    呵,毕竟是小屁孩弟弟,都不懂得挑好吃的部位!
    于宴祖给自己夹了一块鸭脊背,心里平衡了。
    三人也不说话,只顾着风卷残云,这一大盘血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中。
    事实证明,用筷子的效率是要比用叉子要高上不少,于宴祖消灭鸭肉的速度小胜过了胖墩儿。
    但当然远远比不过那连骨头一起吞的德古拉伯爵老祖。
    干掉一盘鸭肉后,三人心满意足地摊在椅子上。
    “好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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