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50%的原则不变,我们象征性的多占1美元的股份,获得汽车厂实际的控股权和经营权,这同样不变。合同期限25年,除非以后另有补充协议,否则到期后,这家汽车厂的资产归中方所有。这点没问题吧?”
“没问题。”这几乎就是近年中国几家中外合资汽车厂的合同翻版,都是差不多的条款。对,你绝对没看错,按照当年的合同,几十年后,理论上这些厂都会收归国有。可荆建心知肚明,这仅仅就是理论上的,现实中几乎没有发生一例无偿收归国有的事例。政策的变化实在太快了。
“中方希望成立专门的汽车销售公司,负责工厂的汽车销售……”
“中方希望在财务上……”
“中方希望……”
一开始,都是些很正常的条款,荆建全都一口答应,给了赵新授权。然而紧接着,就是一些争议条款了。
“荆先生,中方希望能获得出厂定价权,对中国汽车工业进行某种产业保护。”
“嗯?”荆建知道这情况,然而这情况是他绝不愿意发生的。之所以引进苏联的卡车技术,就是因为一个原因——廉价!然而打着“产业保护”的幌子,物价局再一搅合,还怎么便宜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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