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试探机会,在三兄弟刚刚到达明仁市第二天,就出人意料的自行到来----
明仁市步行街。
时值正午,热辣辣的阳光,肆无忌惮的洒满大地。
在一家超市前,正围着一群人看热闹。
起因是:有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买东西不给钱,直接挑选了一堆零食就走。
这年头,新鲜事还真是多。
吃“霸王餐”、坐“霸王车”、抢劫银行、绑架勒索、坑蒙拐骗…这些事倒是时有发生、偶有听闻,但在超市强抢零食的奇葩事…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更加让人奇怪的是,那些零食,一看就花不了多少rmb。既然横竖都是抢,为何不挑选一贵重的物品呢?
而且,看那位“抢劫犯”的模样,不像是文化人,应该不懂得多少法律知识,难道他还知道按物品贵重程度量刑的条款?
……
一方提着一大包零食要走,一方却生生扯住不放。
一来二去,吃瓜群众越集越多,舆论也是全部倒向超市。
毕竟,谁占理、谁理亏,已经是一目了然的事。
事不关已,谁又会睁起眼睛说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