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捐了一个肾脏给他。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年轻人的身体原因,新的肾脏也在很短一段时间之内,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快速衰竭。
生命垂危之际,年轻人的母亲也想捐出自己的一个肾脏,不顾一切的想要救自己的儿子的命。
父母爱子心切,原本可以理解。但是是否进行手术的决定权,掌握在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手中。
经过委员会的评定,该男子的父亲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而且就算是进行了二次肾移植手术,新的肾脏在这个年轻人的体内也有很大的概率二次衰竭。
更何况这个家庭已经没有办法继续支付0到20万元的手术费用了。如果母亲再捐献出一个肾脏,也失去了劳动能力,那么这个家就真的完蛋了。
说句不好听的,伦理委员会认为,如果进行肾脏移植,死的可能是一家三口,就算不穷死也要被饿死。
如果不进行肾移植,儿子死了,老两口最起码还能活着,而且家里还有一个劳动力,足以养活两口人。
现在王晴已经在考虑捐献一个肾脏给父亲的事情了。
雅湘附二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较为严格,在提交资料的时候,严禁非亲属之间的器官捐献。
第一次排除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