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嫂苦笑道:“当年法院在对老蒋的宣判书上写的是老蒋在这次火灾发生之前没有做好相应的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在火灾发生后故意瞒报灾情,没有在第一时间里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以至于灾情扩大,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作为主管林业的局长,老蒋有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被认定为渎职罪。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起诉书中还提到了,他在担任局长的时候,有一笔两百万的资金去向不明,怀疑是被他挪用和贪污了。
如果说,因为火灾造成的损失,老蒋身为局长被问责,我们没有任何怨言。
你们也知道,他这个人本来就是个书呆子,一天到晚只知道研究他的林业科技,根本就不是当领导的料。当初就不该去当这个局长。
可是,说他贪污了国家的大量公款,谁听了都不会相信。
整个林业局里,谁不知道当初为了搞那个经济林和林下经济资源利用技术的开发项目,在局里没有下拨科研经费的时候,全都是他自己从口袋里掏钱支付的。
你看看我们住的这房子,这还是当年我娘家留给我财产呢!
真要是贪污了那上百万的钱,我们的生活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