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是高三,不用说,她直接就棒打鸳鸯散。可大学都考上了,粗暴干涉这事就不合适了,难道读了大学还反对谈恋爱?如果反对女儿谈恋爱,那又该怎么让她和沈飞谈?这不是激起女儿的逆反心理么?
更何况,同济在上海,沪江就不在上海了?
逻辑严谨、思 维严密的中院法官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可要把女儿嫁给下岗职工出身的个体户家庭,她心里非常不爽:我们家好歹也副处级干部,过几年老程说不定还能升一升变正处,有个实权厅级的亲家,各方面都相得益彰,嫁给个体户家庭的孩子算什么呢?虽然社会讲究自由恋爱,但门当户对不能不管吧?
她反问道:“你说怎么办?你就看好这个……小常?你连面都没见过,沈飞至少知根知底。”
“既不鼓励、也不反对、顺其自然。”程父笑笑,“莫非你还想包办婚姻?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中院法官大人碰到女儿的事就昏头了?”
“你!”
“行啦,让孩子自己谈吧,等她主动和你说,你再把把关。不一定是沈飞,也不见得就是小常,大学有4年呢,一入大学天地宽啊……你想让诗诗和沈飞在一起就能在一起?等老沈任命一发表,盯着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