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莱斯微笑点头,彬彬有礼。
“那你们跑这儿来干嘛?”艾德疑惑道。
多姆莱斯看了看婕米尔,又看向艾德:“因为这件事,可能还要麻烦艾德先生你。”
艾德听了,不解地皱起眉头。
……
三人离开草丛时,日头已经开始偏西,干脆在附近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简单搭了营帐,多姆莱斯同时派地龙出去,把那批已经跑出去二十多里的黑珍珠叼了回来。
待都安顿下来之后,多姆莱斯详细跟艾德解释了原委。
格莎和多姆莱斯当初一起师从一位剑术宗师,格莎的天赋尤胜他哥哥一筹,而且痴迷剑术,堪称剑痴。
后来格莎遇到瓶颈,老师建议她外出历练时,恰好遇到一个小村庄被强盗攻击,村民被屠杀打扮,格莎出手相救最后力竭战死,被拉玛转化成了英魂。
英魂选择宿主的条件,一看心性,二看天赋,格莎直接选中了当时只有3岁的婕米尔,一直到前些日子被艾德发现。
“每个英魂都有他的指引者,时机不到,拉玛也不能强行把英魂唤醒,”
多姆莱斯的面庞被篝火的光芒映的忽明忽暗,看着艾德道:“所以我要谢谢你,艾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