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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我16岁的于跃凭借着45岁的于跃的记忆,学会了弹吉他。
但是,我16岁的于跃,却又是实打实的第一次弹吉他。
没有对乐器的肌肉记忆,按和弦的时候错误百出,甚至中间还出现拨错弦的情况。
并且由于双手不熟悉吉他,也不熟悉歌词,弹唱时还要分出很大一部分精力,花在了想着怎么按和旋,怎么扫弦上,脑子里的歌词都快跟不上旋律了,不然也不会出现他唱到一半的时候想放弃了的想法。
至于同学们一脸高潮的样子,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懂乐器,也没有听过《勇气》这首歌。
所以即使有的地方弹错了,听着很突兀,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一切的瑕疵都被于跃会弹吉他这件事情给掩盖过去了。
对于同学们来说,于跃会弹吉他,才是大新闻。
……
所以,总结下来就是……
我是哪个于跃并不重要。
我会不会弹吉他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于跃,又变帅了!
至于音乐总监什么的。
去死好了。
看看同学们的反应!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