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要制衡器。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和融资方二者之间的协议,或者是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协议,虽然赌的对象可能是标的公司,但法律规定,不能和公司签协议,只能和股东签。与目标公司的对赌协议因为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而无效,与目标公司股东的对赌协议有效。
傅华也知道一些对赌方面事件的,像早些年牛根生先生和摩根士丹利之间的业绩对赌。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3年,摩根士丹利等投资机构与蒙牛乳业签署了类似于国内证券市场可转债的可换股文据,未来换股价格仅为0.74港元/股。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乳业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元。
可换股文据实际上是股票的看涨期权。不过,这种期权价值的高低最终取决于蒙牛乳业未来的业绩。如果蒙牛乳业未来业绩好,可换股文据的高期权价值就可以兑现,反之,则成为废纸一张。
为了使预期增值的目标能够兑现,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与蒙牛管理层签署了基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