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无限之神话逆袭 > 章节目录 第三卷 第十七章 获封中军将 越国婚姻法
嫁人,而男子年满二十,也必须娶妻,否则家中父母便有罪。

    注:史书记载,越王勾践以丧败之余,生齿亏减,乃著令使壮者勿娶老妻,老者勿娶少妇;女子十七不嫁,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俱有罪;孕妇将产,告于官,使医守之;生男赐以壶酒一犬(猎犬),生女赐以壶酒一豚(猪);生子三人,官养其二,生子二人,官养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