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这楼那楼。
这个时期只要有点证据,派出所和保卫科啥的一般不审,直接送收审站,那边会细审,有时候会在收审站押半年才会判或放。
那个时期警察是主观持法,也没有现在要承提责任一说,有时候没啥证据只要怀疑就会抓人,审不出来往收审站一送,就不关他的事了,被关个三个月半年,发现真没事再放出来,也没有人会去告(也没地方告,告也告不赢)。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当时社会上比较乱,治安普遍不好,二是缺警力,地方警力严重不足,支撑不起后世的办案方式。
后来国家开始出政策,限制了这种粗暴的执法方法,开始讲证据了,现在收审站也早被关闭了。咱们国家在人权方面的进步其实真的挺大也挺快的。
不要看国外新闻上那些五毛瞎比比的假大空新闻,国外的真实情况其实比咱们差远了,老美现在还是暴力执法呢。(收审站,也叫收容所、小白房)
……
要说那个时代的交通,真的是太方便了,不堵不挤。不到半小时,市局的人就到了,小董带队。
进门,小董先和张兴明打了声招呼:“小张先生。”张兴明站起来和他握手。
然后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