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用来赶路,劳累度可想而知,普通百姓肯定吃不消,好在征西军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咬咬牙还能坚持。
让郑鹏意外的是,看起来娇生惯养的兰朵,不声不吭地跟着,一步也不掉队。
雀奴眷养的几只猎鹰,它们不能像金将军那样晋升为灵鹰,但是用作送信没一点问题,这么冷的天也有鹰能无视风寒在风雪中展翅高飞,虽说没有后世无线电话那般方便,但先锋军和大部队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郑鹏也随时能给崔希逸发出新指令。
又是一个傍晚,郑鹏带兰朵到一间用石头垒起、看起来还算不错的房子前:“郡主,这个房子归你,里面的被铺我让人换了新的,一会有人送上热水和浴桶,可以沐浴一下,好好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可以泡澡?”兰朵眼前一亮,马上兴奋地说:“太好了,几天没洗澡,浑身不自在,还是郑鹏你有办法,对了,这地叫什么?看样子是一个小部落,怎么不见人的,人呢?”
每天都是赶路、赶路,绝大部分是在野外,为了节药时间,有个避风的山洞算是奢侈,大多找个背风地方,搭一个简易帐篷,把随身携带的披风铺在地上,披上一张羊皮被就睡下,哪有什么时间洗澡,这对喜欢干净的兰朵来说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