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不到哥呀,晚上一起喝一杯,我知道一家超好吃的火锅店,叫上易玄南和疾风,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吃火锅了。”付斯哲从小就喜欢粘着闻斯言,长大了也一样,拍戏是他热爱的,唯一不好的就是不能跟以前一样常在一起,所以每次一回到都城,付斯哲连家都不回,总是先来找闻斯言。
两个人不是亲兄弟,却比亲兄弟还要亲。
“不吃。”火锅那种东西闻斯言一向不喜欢。
可付斯哲跟个女人似的,特别好这口,还非得让所有人陪他一起吃,其他人都还好,闻斯言不愿意做的事,可是谁的面子都不给。
“哥,这家很好吃,我保证吃完你身上不会有味道,”付斯哲难得回来,当然不会放过了,“我半年才回来一次,过几天又要走了,我就想跟你吃个饭,你都不乐意了。”
付斯哲、易玄南、闻斯言,三个人里面,就数付斯哲最像个孩子,也是最讨大人们喜欢的,嘴里天天都跟抹了蜜似的。
用易玄南的话说,放在早先,付斯哲绝对是个没原则的小汉奸,哪好往哪跑。
“疾风你来的正好,晚上我们一起去吃火锅,我哥他又不去,我们仨一条阵线非让他去不可。”付斯哲正不知道拿闻斯言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