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喜欢和挑选的类型。”
他离她太近了。
很久没有男人离她这么近,近得让她大脑的内容都如潮水般褪去,只剩下一片空白。
属于他的气息笼罩着她,淹没了她的嗅觉,那味道跟她记忆里已经不大一样了,可是变得更浓郁,也更有侵略性了。
温薏往后退了两步,退出了他的范围。
她挑起眼皮,轻轻嗤笑,“李千蕊那样的更像是你会喜欢跟挑选的女人?”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话里的轻鄙和优越也不难揣测。
尤其是墨时琛这样的人,他即便是失忆了,这点能力还是在的。
她也的确有底气轻鄙和优越。
因为论美色,论学历,论家世,几乎论方方面面,她都能以绝对的优势碾压在渔村长大的李千蕊。
墨时琛眯起了眼睛,勾着唇角阴阴柔柔的淡声道,“你不该这样说,温小姐,第一,她早就是我心里未婚的妻子,任何人在我面前说她半个字的不是,我都不喜欢,第二,她受枪伤去了半条命,是替我挡的子弹,如果真的死了,就是为我死的,即便他日我恢复了记忆,想起了再多的过去,都不会再忘掉她。”
还爱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