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机会,就在于作战,杀死敌人,抢夺他们身上的财物,打进城市,把看到的财宝放到自己怀里,还可以把女人的衣服剥光。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真正享受到作战的乐趣。
这座城堡里有大笔的银子,和几百个女人,他所要做的,就是像以往一样,打进去,揣一把银子放到口袋里,再去找一个女人。装填、上弹,瞄准、射击。一套动作已经成了本能反应,身体的动作甚至比大脑思维更快。
子弹在他耳边掠过,但是图哈耶夫并没有怕,他经历过若干次战斗,已经不再是那个一听到炮响,就吓的不敢动弹的新兵。他要钱,要女人,为了这些,他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后方的鼓点敲响,他知道,这是自己一方的火炮,被推了进来,只要炮火准备之后,自己就可以进攻了。刺刀是好汉,子弹是笨蛋!只要自己举着刺刀冲上去,敌人就会土崩瓦解。
这时,他看到了一名金**官自胸墙后举起了枪,但他没兴趣去瞄准。自己手里的线膛枪已经用了好几年,早就没了膛线,子弹打出去,没了准头,瞄准没什么意义。再说,打死他,也不会证明是自己的功劳,不用费那个力气。
他只是例行公事的举枪,但是手刚刚放到扳机上,他就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