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责备的眼神愈加强烈:
“你也不来拜访你可怜的老同事,如果我不主动和你打招呼,再过两年,你大概连我叫什么都要忘了。”
……再过两年……
“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乔伊顿了一下:
“因为七年前我决定永远离开凶案现场时,就把大部分没有用的信息都清除掉了,除了你的警衔什么都不记得……你叫什么?”
老警察:“……”
“我以前叫约翰,现在叫余翰,我们合作办过好几个案子,但我九年前回到了中国。”
他瞪起眼:
“小子,你最好拿你的生命记住这个名字。”
“合作?”
乔伊丝毫没有在意他的威胁,只是说:
“不,我从不和美国警察合作,他们的效率太慢了,破案成功率还不如香港警务处。”
“……”
好吧,这是事实。
香港警务处的整体破案率是46%,纽约警局是35%,伦敦警察厅是21%……
可能是因为,自一个世纪前,夏洛克-福尔摩斯甩手养蜜蜂以后,伦敦警察厅就再也找不到一个有脑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