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终于下定了决心。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林煜准时起床,多年的习惯让他的生物钟十分的准确,只要是到了这个点,他马上就会醒过来。
只是他诧异的发现馒头这家伙不见了,但在客厅里有他留下的字条,上面歪歪扭扭,而且以像形图像代替的字让人看的眼花,但是林煜还是看懂了,这家伙是去帮金花卖馒头去了。
林煜笑了笑,他走到了别墅的院子里,开始了新的一天的养生功。
刚刚开始没有多久,门外就响起了门铃声,林煜不得不中断养生功,然后跑去开门。
只见一身运动装的王语诗站在门口,她很显然是早起晨练的,看到了林煜,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我跑步到这里,顺便过来看一眼,我每天习惯早起,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没事,我起的也不晚。林煜请王语诗进来,然后笑道:没想到你还有晨练的习惯啊。
有,我还算是比较注重身体的,因为之前身体虚弱,所以医生建议我多锻炼,虽然起不到很好的效果,但至少比我总呆在家里要好的多王语诗道。
现在没事了,不过这个习惯最好保持下去,对你身体有很大帮助的。林煜微微一笑道。
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