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兴亡,首重吏治;朝廷盛衰,功在财政。”
嘉靖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早朝之时,朱厚熜以这样一句话拉开了嘉靖新政的帷幕。
“吏治不清,必致朝政败坏,累及民生。我朝开国之初,太祖高皇帝便定下律法,以六年为期实行京察,年老有疾者致仕,疲软无为及素行不谨者关带闲住,浮躁及才力不堪其用者贬谪罢黜,贪酷不法者削籍为民。此乃太祖文皇帝留给子孙万世垂治天下之成法。但朕以为,如今我朝已进入中平守成之期,吏贪官横之情状较之洪武年间尤有过之,京察当由原来六年一期改为三年一期,自嘉靖一十八年京察之后至今已三年,朕此前已着内阁阁员、吏部侍郎徐阶会同都察院都御史陈镒主持嘉靖二十二年京察,由两京各大衙门司员职官自述三年来的秉职情状,行谋是否保善家邦,言事是否苟利社稷;有何等职绩,慷慨任事于法制之内;有何等缺失,毁瘁置君于暗墨之中。四品以上官员自陈得失之奏疏上呈御前,由朕决定升降去留;四品以下官员,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考察,称职者留用,不称职者裁汰罢黜。去留即定之后,任职若有其他过失隐瞒未报者,由六科给事中或都察院御史予以纠劾拾遗,从重论处,以儆效尤。凡京察中被罢官者,终身不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