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欲扬明 >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亡羊补牢(一)
太仓没有足够的银钱可以给官吏发工资的时候,库存的绸缎丝绢、胡椒苏木,甚至蜡烛香油等积压的陈年贡品都可以拿来充当折色俸发给大小官吏,而且在贡品定价之时随意性很大,几乎成为朝廷合法的剥削官员的强盗手段。嘉靖前两代的明宪宗成化年间,竟出现过将市面上仅值三四钱一匹的粗布折成时价两银子的石大米发给官员,仅此一项便近百倍地克扣了官员的工资,引得官员怨声载道。

    至于折色俸禄银铜比例,明朝开国以来,明太祖朱元璋禁止用白银作为合法货币,另行印制被称为“大明宝钞”的纸币,以补充市面上流通的铜钱货币的不足。后因纸币严重贬值,朝廷不得已停发大明宝钞并“驰用银之禁”,使白银成为半合法的流通货币,并成为官员折色俸的一部分。自此而始,官员折色俸就包括按照一定比例发放的银子和铜钱。嘉靖年间折色俸的银铜比例都很低,五品以下官员折色俸银铜比例是二八开,即二分银子八分铜钱;五品以上官员折色俸银铜比例是三七开,即三分银子七分铜钱。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通常都是铜贱银贵,时下市面上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五百文至两千文铜钱,而朝廷在折算官员俸禄的时候却依然是按照一两银子一贯钱(一千文)的官价进行计算和发放,所以折色俸的银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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