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农%的粮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当年若是还不了,还可于次年再还,仍不收利息;其三,百姓所产生丝若是卖不出去,亦可拿生丝抵偿向官府借贷的粮食,按市价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二是内阁在拟订方略之时,就已经明确提出,各省绝对不搞一刀切,而是分三年去改,一来给各地商人投资开办丝绸作坊、修建厂房、建造织机和招募织匠相对宽裕的时间;二来事缓则圆,那些心存疑虑,迟迟不动的百姓看到前两年或在这之前改稻为桑的人得到了偌大实惠,自然也就心甘情愿去改了。
三是如今随着北方大兴农务,垦荒屯田,以及推广种植水稻、玉米等高产农作物,北方诸省对南方粮食的依存度已经大为缓解,江南各产粮大省如湖广等,可以就近调运大批粮食支援改稻为桑的浙江、南直隶,一来那些产粮大省避免了“谷贱伤农、丰做饥谨”;二来也解决了百姓将稻田改为桑田的吃饭问题,两全其美。
四是朝廷实行各项减免税政策,鼓励南方海商多多将大明所产的丝绸运往海外售卖,以嘉靖二十八年出口额为标准,每年增加出口的部分,减半征税;超过%以上的部分,免征赋税。打通了西域丝绸之路的北方商人,也同样享受这一减免税政策。同时,动员和鼓励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