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欲扬明 >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章 附籍进学
变乱’乃是煌煌祖制,是故依下官之愚见,两淮盐商附籍一事还需从长计议……”

    原来,明朝初年,就实行了极其严密且闭锁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天下臣民分为民、军、匠、灶籍,承担着该籍所应履行的封建义务。这么做,是为了将全体臣民规制于役网之中,同时将人困固于土地之上,以保证全国赋役的征调和限制人既定的活动范围。而行商的籍在他们的祖居地,却长年跋涉在外,形无定踪,户籍所在地的官府衙门对其控制的主要手段是给负贩行商发放路引——行商凭路引从事贩运买卖,官府则藉路引向他们征税收赋。也就是说,行商们可以交了引钱而不再受原贯役籍的束缚行走四方,从而逃避缴纳田赋服承劳役,进而有“相期尽说莫种田,种田岁岁多徭役”的感叹。对于坐贾——铺居之民,朝廷在明朝初年虽有将他们依其所业“注之籍”,即在当地官府登记,并“因其里巷多少,编为排甲”的规定,但一直未能规范而成为固定制度。

    虽说行商们常年行走四方,可以逃避朝廷赋税,但是,终年居无定所、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的漂泊生活毕竟十分辛苦,但凡条件许可,谁不想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加之到了明朝中叶,整个社会经济已有了快速发展,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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