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重的,还是自家的万贯家财,还不如徐海船队那样罪大恶极的海上巨寇能挺身而出,义救同胞!
对此,朝野内外群情激愤,那些早就对朝廷这些年来大力推行重商恤商之政心怀不满的官绅士子纷纷上书朝廷,要求以“纵寇”甚至“通匪”的罪名治那些海商的罪。朱厚熜也无法替那些不争气的海商辩白,只得采取了折中办法以示惩戒,即勒令那些索要巨额船资的海商将钱财退还给千辛万苦逃回大明的海外侨胞,加罚半额不法所得充作朝廷用兵西洋的军费;勒令那些私自遁逃、一任海外侨胞被夷狄杀戮而不救的海商拨出一半船只和船工水手,交由朝廷统一掌管,用于转运军需粮秣;加罚福建海商李光头集团白银二十万两、船只十艘。
这样处置,一来可以为朝廷节省大笔安置逃回国内的海外侨胞的费用;二来也能给远征军筹措到军费和转运军需粮秣的船只水手;三来亦能稍稍平息朝野士林对于商家贩夫之流的不满,可谓一举三得。那些海商固然肉疼得很,但不遵朝廷号令,便要被取消海外贸易资格,加之朝廷允诺,那些船只只是临时征用,一俟西洋夷乱平定,就归还其主,若毁于兵火,朝廷也照价赔偿,也只好俯首听命,乖乖地交出了自己名下的海船若干。
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