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江临带着包子、馒头潜伏于突厥营帐远处,用望远镜观察突厥大营的情况。约莫是腹中饥饿,看了一阵,包子来咬他衣角,江临便退远了些,准备让包子、馒头合力捉两只兔子医肚饿。
不想竟运气不好的遇到一个小狼群。江临道:“一般的狼群都有十多只乃至三四十只。小弟等遇到的这个不过将近十只,这算是不幸中之大幸也。”
薛朗点点头,听江临继续往下说——
遇到狼群,逃是逃不掉的,唯有硬拼。江临武艺高,又有包子、馒头配合,倒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
“大哥,包子、馒头真乃灵犬,它们竟然知道站到我身后,与我背对背,互相护持,彼此配合。馒头勇猛,包子灵活,一开始,我们与狼群竟然能斗个不相上下。我这胳膊乃是被狼群之狼王偷袭所伤,那狼王伤了我,激怒了馒头,馒头狂性大,直接冲上去把狼王给咬死了!狼王一死,狼群四散,我们方才能安然无恙,否则,要打退狼群,小弟的伤不会仅止于此,包子、馒头可能也会受伤!”
说起那一战,江临的语气仍有些激昂,看馒头的眼神,那是真的佩服,在狼群环伺的情况下,能那么稳准狠的直接咬死狼王,馒头的度与力量肯定比狼王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