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家无恒产,几乎没什么抗风险能力。因为穷,因为没有足够度过风险的存粮,所以,稍微一点儿天灾**,百姓就容易流离失所,天下就容易大乱。
唐朝的赋税,特别是唐初,施行的是轻徭薄赋的政策,比之前朝隋朝时期,赋税是轻的,但比之后世的宋明清,又是重的。
唐初在均田制的保障下,租庸调制的税法,这个税法是适宜的。及至安史之乱后,因战乱、土地兼并等破坏了均田制,租庸调制自然也没有了施行的基础,才改革税法,采用两税法。
所以,租庸调制与均田制是经过历史证明的,是适用于唐朝初期的,在这点上,薛朗并没有什么异议,他只是希望能在赋税结构中,加入粉条,适当的减去一些粮食的缴纳比例,让民众的生活更好些,目的仅此而已。
赋税关系国本,只一次朝会是议不完的。朝廷的诸公们,还有得讨论。薛朗只是提供大方向上的建议,细则他是不管的,于是,就只参加了这一次的朝会,之后几天的朝会,他一次都没参加。
之后,薛朗把关于拍卖会的筹划写了个细则出来,呈给圣人,圣人看后极为满意,全权交给他去筹办。
于是,薛朗找上平阳公主,先印刷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