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冤家路长 > 章节目录 第120章 坑爹的音著协(二并一)
别人付2oo元就可以不限次数与场所,合法地翻唱他的歌曲,而他去年一年所得到的相关收入只是几十元。

    最搞笑的事情是,叶静岚看过一个歌手唱自己的歌还被音著协告侵权的。

    当时音著协的负责人说,有关证据显示,这位个唱至少有5歌侵权,此次状告主办方侵权一歌,赔偿金额1万元,只是为了让他们吸取教训,增强版权意识。

    在这位歌手个唱前,音著协曾派人提前联系过主办方,当时双方协商未果。

    演出结束四个多月,这位及主办方仍没有缴纳著作权使用费。为了维护音乐版权,音著协最终将其告上法庭。而且按照著作权法规定,演唱者唱歌是需要向词曲作者交版权费的,即便唱她自己写的歌,也要交钱,不然就是违反著作权法。

    天啊!自己写的歌也要给他们钱才能演唱,不然就是违法的?

    当时有很多人质疑“台湾地区歌星的版权费为何由内地音著协来收?”

    音著协的负责人表示:“台湾音乐著作权协会就与内地音著协达成了追缴音乐使用费的信托关系,台湾音著协可以代表内地音著协在台湾收费,内地音著协也可代表台湾音著协,在内地收缴音乐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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