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徐洁一扬下巴,举起酒杯:“干杯。”
秦歌抓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提醒说:“容易醉,小口喝。”
徐洁用舌头探了探,味道还行,甜甜的,酒味不浓,可一口下去,脸颊还是升起两坨红色。
舞台上坐着一个长青年,穿着破洞牛仔帆布鞋,宽大的t恤上印着大大的骷髅头,怀里的吉他在青年手指拨动下,出好听的旋律。
这里清吧的驻唱,唱的多是民谣,也有流行歌曲,但绝对没有摇滚。
摇滚和民谣仿佛两个极端,民谣会说: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给你唱歌吧。摇滚就会说: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草泥马你傻逼吧。
在通俗易懂一点就是,摇滚搞氛围,民谣装走心。
说白了都是装逼,关键在于谁能装的过谁?
秦歌喜欢民谣,也喜欢摇滚。
不喜欢民谣的,肯定没有静下心来仔细听,不喜欢摇滚的,听一两遍肯定不排斥。
台上这青年,唱的是秦歌没听过的歌,他闭上眼睛静静听,副歌部分唱完,秦歌咂么着嘴,觉得还成。
可当秦歌睁开眼睛时,忽然现,对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男人。
准确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