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的事,我自己会做。”楼箫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又一杯,她的酒量比我好,但这红酒后劲儿大,后来我们喝的都有点意识不清了。
透过窗户看着外面万家灯火,我抿了一口红酒说:“楼箫,你看,我们在北城也有家了,记得当初第一天来这里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晚上,那天风很大,杨欢临时加班,那天我在车站等了半天,后来我跟着她回去,坐在出租车里,看着那高楼大厦,第一次见识这样的大城市,当时心里真是激动,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对什么都好奇,大城市繁华,可是不好混,那时我跟杨欢为了节约暖气钱,十二月的天气,我们互相脱光了取暖,北城真冷,真的好冷……”
人一旦喝了酒,对往事就记得特别清楚。
楼箫问我:“姐,你后悔来北城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