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人,都有点格格不入。
见惯了灯红酒绿的繁华城市,沈晨北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落后而破败的山村,不少人家里还是瓦房,只要极少数的是楼房,沈晨北看了我一眼,有点不可置信的问:“楼笙,你确定这是你老家?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是人待的吗?还有,你以前真住这破房子?”
沈晨北指了指我那残破的房子,院子里的草都长到一个人高了,瓦房都长了青苔,一面泥土墙也倒了,门不知道被谁撬开了,半挂在门框里,用残垣断壁来形容也不为过,确实住不得人。
我白了一眼沈晨北:“你要是觉得这不是人待的,你按着原路返回即可。”
我们一群陌生人进村,又开着越野车,早就引来了村里人的围观,杨欢是邻村的,她以前虽然常过来,可她离开了这里十年,早就变化的认不出来了,而我牵着丫丫,又挺着一个肚子,离开几年,也没什么人认出来,或者是认出来,也不敢确定,不敢上来确认。
这都中午了,我正想着找一家人看能不能住几天,一名六十左右的老人佝偻着背背着背篓从山上下来,看样子是从山里采药刚回来,虽然几年没回来,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背着背篓的老人,这正是村长。
我将丫丫交给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