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持股权益,加上扣除一部分推特中高管的期权外,天幕实际上掏了亿美元,占据推特的股份,的投票权。
都溢价成了,还是被告低估,这就是有美股特色的“从来被低估”。
凡稍大点的并购基本都会被告,不管你掏多少,非让你再掏点不可。
免不了的,这个法务部出面,对着烧律师费就是了,都被人告习惯了。
第二个还是有关诉讼的,美国司法部做出了一期判决,对天幕公司开出了一张亿美元的天价罚单。
这不是反垄断判决的最终罚款,只是有关天幕以“战略欺骗”的形式,误导美国信号输送商,通讯运营商与用户,并由此导致多方“巨额损失”的罚单。
天幕公司宣布接受,并且立刻宣布自己“胜诉”。
同样,美国司法部同样宣布自己“胜诉”。
因为,这就是一张庭外和解的“罚单”,不是判决书。
天幕公司将以周内支付亿美元,分批支付包括全美八个和尚与受损用户在内的亿美元赔偿,把“战略欺骗”这茬儿揭过去。
光是美股,就被天幕一**的“革命形势一片大好”,蒸没了三万亿美元市值了。
这笔罚款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