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褪色时光的店是不少的,bbr算是接棒的一个。
夜店在美国是种流行,亿万富豪,名模明星趋之若鹜。一家好的夜总会老板,堪比城市著名艺术家,社会地位可不是国内开按摩城的,严肃类谈话节目都能上。
嬉皮在美国不是流氓,奥八马退了还去加勒比找维珍的老嬉皮朝拜去呢。
嬉皮时代过了还保持嬉皮作风不改,有点像是国内的崔健,王硕那样的气质。似乎就是沉浸在褪色的时光中,不想走出来,不想与时代一起长大,就愿意生活在过去的永恒记忆中。
反正就这意思,欧美不少人都是这号的,喜欢怀旧。地狱天使那类的摩托党就是,有人烦他们,就有人喜欢他们。
“很明显,这就是。”
蒂姆斜着个脑袋,松垮的半躺在椅子上,两手一摊,“连玩的都一样,我要说不是,你信么?你们把我找来,不就是想借我的口说出来嘛。怕那个大律师告你们么?
这就是为什么我看不起律师,人家有仇就报,律师自己老婆都让人拍电影了,不找枪,居然找警察?快到妈妈怀里来,b。”
说着,摆了个抱婴儿喂奶的动作,又俯身摸了摸,像是在摸一条刚叼着球回来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