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要请我去吃饭。
而我也开始喝酒。
我早就不当自己是女生了,更何况毕业后工作之地一般都是井队,加之没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以为自己是男生。
当第一批同学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我甚是向往。
想象着茫茫沙漠的美丽和神奇——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在那里生存不了。
跟他们去喝酒,我喜欢买面包和果酱。那会儿我喜欢吃蓝莓果酱,可今儿发现我婆婆做的桑葚酱更好吃。
每次出去吃火锅我都爱买个面包和一瓶果酱,然后豪气的一杯杯干着。
每次跟他们喝完酒后,我便趁酒意来袭之前,跑回宿舍——好吧,从我喝酒喝得住院开始,我就不喝酒了。
那会儿喝得最惨的一次,是井队再培训的男生们来了,请我出去吃烧烤。
于是我豪爽的跟他们拼酒——一个人就喝了17瓶啤酒,然后被同学们接回宿舍,又哭又闹。
酒醒后我发现自己受了伤,才知道自己有多丢人。
因为我们在一起了,所以我以为我们会相伴一生,白头到老。
我总去宿舍把他的衣服拿出来一起洗,或者叫其他女生给他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