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点写完就来。”
第五回的内容,李超已经构思了许久,草稿也都打过几遍,现在算是正式稿,写好了就要送去半月谈报社,让他们刊印,下期发行的。
“让于少尹等吗?”徐恩问。
“既然是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来了,那就让他等会吧。”
“好的。”徐恩退下。
李超拿起铅笔继续写稿,手上的铅笔在纸上沙沙的划过,留下一行行铅笔字。
到了现在,李超的毛笔字也一直写的很一般。他平时更喜欢用硬笔,但没有钢笔和圆珠笔,用鹅毛笔又不经写,最后李超弄出了铅笔。
铅笔倒是挺好用的,方便简洁,特别适合随身携带,随时能够使用。
写毛笔字,李超写的慢还写的不好看。
但写铅笔字,李超就快了。
一篇几千字的章节内容,李超沙沙沙的不到一个小时就写完了。
写完,检查几遍,改动了几次错字和标点符写,李超满意的把稿子收好。
秦叔宝穷途当锏卖马,单雄信交臂失知音。
把章节标题写上,李超满意的点头。
客厅里,于志宁等的有点心焦,可李超迟迟不出来,他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