簪花小楷虽然漂亮,但非常难练,曾爱军前世就最喜欢看这样的字体了,觉得如同清丽的美人一般,还收集了不少这样的字贴,并且曾荒唐的要求自己女友,练这样字体,从而被甩了耳光的事迹。
不知道上官朝笛为何偏偏习了这样的字体,所以写起答案来,非常缓慢。
但是他从心底赞叹一声,上官朝笛这字不错,一看就知道练了好多年的,有些功底了,并不是才初学的样子。
这样说来,她倒也不是一无是处嘛。
上官朝笛答完,而时间也正好刚刚到了,她吁出一口气,似是放松,轻而优雅的放下毛笔,撅起粉红的樱桃小嘴,朝着答卷上面,轻轻的吹干墨迹。
曾爱军虽然是第一个答完的,但却是最后一个交卷的,原因无它,只是因为他偷看上官朝笛,被她抓个现形。
原以为这毛躁丫头定然要跳起来论理,或是抓住小辫子不放,结果上官朝笛竟是冷冷转过头去,缓慢起身,就这样交了卷子,施施然的走了。
剩曾爱军一个人站在原地,直到主考官催他,他才急忙交卷追了出去,心里满是疑惑,这鬼丫头又玩什么把戏?
转个弯,来到实践考场的门前,曾爱军才现,原来在这儿,上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