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你们啦,哈哈先走一步,驾……。”
白马一下子就蹿出去老远。
容岑笑着摇摇头,放下马车帘子,“这小子,果真呆不住。”
在他对面坐着个身着灰色布衣的男子,面容及其普通,属于扔在人堆里都不起眼的那种,但整个人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令人惊艳侧目,望去,却明明是一张再平凡不过的面容,真是矛盾。
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洛秀,他今日的身份,是容岑的贴身小厮。
在大夏类似这种规模的宴会,一般人是不允许带小厮出席,但对于容岑来说,却不是个事儿,但也仅限带一名罢了。
洛秀容貌太扎眼,因此容岑给他弄来了江湖上极其难得的人皮面具,这种人皮面具不是像小说里那样真的用人的脸皮做成的,而是用树脂之类的天然材料做出来的,十分逼真,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而且晚宴上觥筹交错,灯光迷离,他一个垂手恭立的小厮更是没人会注意。
但这种人皮面具戴着很不舒服,不透气,有些闷不说还需要用专门的化妆水固定,黏糊糊的贴在肌肤上时时刻刻都能令人发疯。
洛秀第n次的下意识用手摸了摸脸,有一种想把它撕下来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