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鬼之子 > 正文 104.第一零四章 狐仙
协议离婚,此前,他早就有了跟袁春花离婚的想法,仗着袁春花管不了他公司的事儿,余天福偷偷隐匿了不少财产。冬生不清楚这里面的猫腻,余瞳和袁春花倒是知道内情,但要逼余天福真拿出一半家产根本不可能。余家现在已经日薄西山,按照冬生的卜算,余天福气数已尽,再多家产都不够他败,还有可能祸及子孙,与其耗在这个无底洞里面,不如见好就收。

    余天福这次看在冬生大师的面子上,也看在余瞳是他儿子的份儿上,分给袁春花的财产比之前离婚协议上的有诚意多了,房产、商铺、存款、珠宝首饰、豪车等林林总总的加起来,能值个八千余万。

    袁春花分了这么多财产,有人不甘心,有人嫉妒,也有人上赶着巴结讨好。经过这次的劫难,以及儿子跟她的长谈,她看开了很多事,也放下一些执念。她不想再跟余家人、娘家人纠缠不清,打算过了年把那些房产、商铺全都处理掉,搬到帝都那边,买套房子,养养猫,照顾照顾儿子,到时候看看能不能找点什么事情做,日子肯定比现在舒心。

    余天福为了保住小命,办事的效率空前的高,愣是赶在除夕之前找律师团队、找关系把他和袁春花的离婚手续办了下来。

    拿到离婚证以后,冬生帮余天福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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