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伏特加,我想相对于朗姆酒,这位罗根先生应该更加喜欢伏特加。”
“稍等,蓝泽先生,马上!”汤姆神情古怪的拿出酒杯,倒了两杯酒,有些怜悯的看着金刚狼,蓝泽先生的酒的确十分好喝,那种味道让懂酒的人沉醉,但蓝泽先生的酒威力也同样大的惊人,汤姆已经可以想象,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被灌醉的样子。
两杯酒,一杯是朗姆酒,一杯是伏特加,都是经过特殊浸泡的烈酒,不过和蓝泽的橡木杯不同,金刚狼的杯子是透明的玻璃杯,透明的玻璃杯中,几片花瓣散发着特殊的香气。
吸了吸鼻子,金刚狼脸上欣喜的浮现出一丝陶醉,轻轻抿了一口,辛辣的味道和浓郁的酒香轰炸着金刚狼的味蕾,一种从未体验的感觉涌上金刚狼的心头,整个人在这一刻瞬间放松了下来,一身疲惫和紧张在自己喝下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金刚狼的身体素质极强,身体素质强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于世界上很多的东西有着极强的抗性,就好像美队史蒂文喝酒一般不会醉,金刚狼也有这种毛病,所以金刚狼喜欢抽雪茄,不是因为那种味道多么吸引自己,而是因为雪茄可以轻微的刺激自己的身体。
这两杯酒,不管是朗姆酒还是伏特加,实际上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