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穿着和细微动作中,猜测出对方的身份和地位。而这位绅士显然是出自一个老牌的欧洲贵族家庭,这种已经渗透进骨头里的矜持与骄傲,可瞒不过维克伍德先生的这双眼睛。
“幸会,莫瑞斯.亨利,英国《每日邮报》。”那位绅士和蔼的微笑着,握住了维克伍德的手。
“《每日邮报》?那可是一份大报纸,我曾经在伦敦呆过三年,认识了好几个你们报社的记者,比如体育版的哈特金斯,经济版的迈克,还有跑明星八卦的布尔特穆。”维克伍德开始展示他非凡的社交能力,一般情况下这将会迅速拉近双方的关系。
“我一直常驻在柏林,和伦敦那边的人不是很熟。”那位“亨利”先生不动声色的放开了维克伍德的手,脸上依旧带着温和的笑容。
“您是一位编辑吧,亨利先生,我看人一向很准。”维克伍德此时已经确信对方就是个“该死的有钱的贵族”,从那人手上戴着的那枚戒指就可以看得出,如今很少有人会带这种式样的纯金戒指,古朴的椭圆形戒面上雕刻着繁琐的图案,看上去似乎是某种家族纹章。
维克伍德曾经研究过一阵纹章学,但很快就放弃了,欧洲纹章里面蕴藏的信息实在太多,曾经有一阵子几乎每个欧洲家族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