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我们做过试验,尝试通过协查方式鉴别。找来一份伪造的增值税票和一份已确认作废的增值税专用票,以此给出票地区某国税分局协查函。
结果现对方对协查回复把关严重不严,根本没到实地进行认真核查,就回复‘真实、正常’。我们侦查组民警感觉很不可思 议,于是再次请求协查,结果对方以‘其它(属失踪户)’进行回复。”
你们垂直管理,居然管理成这样。
我们是条块管理,说起来“天下公安是一家”,其实根本不一家,人员构成同样复杂,队伍管理一样存在不足。可是对待上级的协查通告、对待兄弟公安部门的协查函,我们的态度是认真的,绝不会这么没责任心,这么敷衍了事。
国税有钱,经费有保障,比公安吃香,事实上那么多局委办比公安惨的没几个。
周处长终于有了那么一点优越感,装出一副很费解的样子说:“徐处长、李局长、王局长,我之前对增值税不是很懂,从江城来的路上补了一课,才知道国家的增值税制是建筑在‘以票管税’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增值税专用票不仅仅是原本意义上的商事往来结算凭证和企业的会计核算凭证。
用虚开的增值税票抵扣当期应缴税额,能所产生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