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余绍东真携款逃回香港,我们有没有希望把钱追回来?”
“如果动作够快,在他把赃款兑换成港币或其它国家货币之前截获还是有希望追回来的。”
“截获到还只是有希望?”
“香港是收回了,但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要按照香港法律办事。在打击洗钱方面香港法律主要分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主要包括1989年的《贩毒(追讨利益)条例》?1994年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2oo2年大《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等。
这些是打击清洗黑线的主要武器,目的是追查、冻结和没收贩毒收益,防止毒贩清洗黑钱保留不义之财。不过也只提到追查、冻结和没收,没有归还的相应条款。换句话说,如果他们愿意协助,及时截获账款,按现有法律他们没收充公,归特区政府,不会还给我们。”
韩博深吸口气,接着道:“第二个层次是监管部门的行业指引,比如香港金融管理局的《银行业条例》、《防止清洗黑钱指引》及其《补充文件》;又比如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的《证券业及期货条例》和《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指引》等等,同样没提到归还。”
“截获到归他们,不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