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祭奠。
提到评选烈士,韩博一样头疼。
烈士只是一个简称,全称叫“革命烈士”。
现在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是198o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198o年6月4日国-务-院布的。
评选革命烈士的条件也很“革命”,比如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死亡的,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又比如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立法滞后,行政条例居然一样滞后。
改革开放多少年,现在是和平年代,怎么能还沿用革命战争年代的烈士评定标准。
评烈士要经过市政府,市政府再上报民政部。
人家真要是跟你咬文嚼字,这件事真可能有麻烦,韩博想了想,不禁叹道:“据说在烈士审批工作中,会以牺牲情节是否‘壮烈’作为一条基本准绳。‘壮烈’牺牲,是烈士精神 的具体体现,也是烈士死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