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愿。就算是我来的那地方,两个女生之间手挽手,偶尔亲亲抱抱,也是极其自然的事,韦欢她可能只是单纯地喜欢我,不含任何过分感情的喜欢。
甚至我的喜欢,可能也只是那种喜欢,其实并没有含着我想的那种诡异的情感,只是源于青春期的一些冲动,因为身处这男性匮乏的深宫之中,导致这样的冲动被越放越大,被我误认为是那样一种喜欢。
可万一,我对她的喜欢,是那种喜欢,她对我的喜欢,也是这种喜欢呢?若是万一呢?我们相处已有一年多了,我对她的喜欢,一直有增无减,她对我最初还有些时冷时热,如今也是细心体贴,温柔备至了。我记得去年冬月,她连个斗篷都系不好,可如今,任谁也不能说她将我照顾得不好——若不是也对我有那么些喜欢,大约是做不到这样的罢?
可是话再说回来,这种喜欢,到底是哪种喜欢呢?
我这样喜欢来喜欢去地想着,一会儿就连“喜欢”这两个字都不知道该是怎么写的了,满心里念的、想的,都只是韦欢,再过一会,又连“韦欢”两个字到底是怎么写的也全记不住了,有人在扯我的袖子,我以为是韦欢,要叫她时,却发现自己连她的名字怎么叫的也忘了,张口就是:“到底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