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也无能“追寻围堵”,才不得不舍了武道,一心当个纨绔,拟以此来吸引她前来,琢磨着,便是拼上性命不要,也要寻个机会,跟她解释清昔日误会。
“你若喜欢,我再捡起来便是。”
徐维康说的认真。
虽然,他自己也清楚,以他如今情形,要重拾武道,无异于赤脚行路,且沿途,荆棘丛生。
但他不怕。
他为了见她,可是连命都能不要的,更何况,是只吃些苦,就能换她喜悦这种,远比拼命简单的事儿?
说罢,徐维康抬起了自己,未受伤的那条手臂,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经消弭了大半的硬茧。
光阴,果真能消弭许多东西,包括这些,曾被他视为荣耀的痕迹。
或许,他爹爹的教训没错。
纨绔,这种与荣耀背道而驰的存在,总也不可能得女子真心欢喜,除非,那女子,是个荒唐庸碌肤浅之辈,平生所愿,便是将自己的夫君,当笼中鸟圈着,只怕他一时飞了出去,就再不回巢。
“他的语嫣”这么好,怎可能是荒唐庸碌肤浅女子,而他,也绝不会是,那飞出去,便不知回巢的金丝雀儿。
“等我把你的伤治好,再寻思这事儿罢。